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張姓男子,先前透過PTT聯誼板結識嚴姓女子,兩人不但一起受洗成為基督徒,還在5年前的耶誕節結婚,後來嚴女受不了張男嗜賭還家暴,憤而提出離婚,孰料,張男竟在簽字後反悔,去年訴請確認婚姻關係存在,嚴女庭訊時提出信件,內容提及「在PTT開始,在這結束…」等字句,以及張男另覓女友的PO文,還反告張男求償扶養費;台北地院認為,張男的確已同意離婚,因此判他敗訴,而且必須給付近190萬元扶養費給嚴女。張男主張,前年10月17日,他與嚴女簽署離婚協議書,但這是嚴女為了償還名下債務,遂以「假離婚」的方式申請單親家庭補助,雙方約定1年後再結婚,他才願意配合簽字,事實上兩人均無離婚真意,訴請法院確認兩人婚姻關係存在。嚴女則說,張男婚後因嗜賭欠下大筆債務,她不斷為對方償還欠款,張男依舊不願戒賭,還不時向她索討金錢,如有不從便出言辱罵、摔爛物品,前年10月2日,張男索討金錢不成,又對她大吼並緊抓她,當天她嚇得躲回娘家,從此未與張男同居,並堅決與對方離婚,雙方協商逾半個月後,最後在張男父母見證下,兩人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。嚴女強調,兩人辦好離婚後,張男隨即傳送PTT站內信及簡訊給她,內容提及「我昨夜寄了封PTT的站內信給妳,我想,我們就在PTT那封信結束吧!」、「在PTT開始,在這結束,再見!我最親愛的太太!」等字句,而且兩人離婚不到一個月,張男就在PTT聯誼板發文徵友,直到現在還能查到數篇徵友文,顯見雙方並非「假離婚」。嚴女指控,張男後來否認離婚一事,實際上是想要擺脫每月1萬元撫養費約定,兩人兒子到成年總計需要撫養費216萬元,但張男斷斷續續支付26萬760元,因此她決定反告楊男,並請求剩餘撫養費189萬9240元,而且張男必須一次付清。法官清查後發現,前年10月11日,張男曾在PTT發文,內容提及「上星期在一次爭吵中,太太負氣回娘家並封鎖我電話,並在4天後堅持要離婚…我的立場和原則是,我記得結婚當天的誓言,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,所以我不願談離婚協議,也不願簽字離婚…但太太一直跟我說,即便我們現在地上的婚約不存在,天上的婚約還是在,必須先離婚等她精神狀況變好,且我的經濟狀況變好才有機會再續這段婚姻…。」法官認為,張男這篇貼文自述之情形,符合嚴女在法庭上的供詞,反而不像張男指稱的「假離婚」,而且張男無法證明與嚴女是假離婚,因此駁回張男訴求;至於嚴女請求給付撫養費部分,法官審酌,張男確實多月未按期給付扶養費,嚴女請求一次性給付剩餘撫養費有理由,因此判決張男應給付189萬9240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▲張男嗜賭又家暴被離婚,打官司又遭法官駁回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高中師離婚爆師生戀 女學生父母判賠不滿婆婆迷信餵病女香灰 媳訴離不准男勒斃前妻再自殘!法官:自首判8年神扯!女大生外宿男友家抓包父偷吃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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